夜色被警笛尖锐的嘶鸣划破,红蓝闪烁的光晕由远及近,如同利剑般刺入老旧小区沉滞的黑暗。
两辆警车精准地停在了林溪所在的单元楼下,车门打开,几名身着制服的民警迅速下车,步伐沉稳而训练有素地冲上楼梯。
几乎就在警车停稳的同一时间,一辆通体漆黑、造型庄重的殡仪车,如同暗夜中悄无声息的幽灵,
以一个近乎完美的漂移甩尾,带着刺耳的轮胎摩擦声,稳稳地横停在了警车后方不远处,恰好堵住了楼道口一侧的空隙。
车门打开,周砚迈步下车。
他依旧穿着那身深色的便装,可能是从会议中直接赶来,衬衫领口挺括,只是外面随意套了件黑色的薄风衣。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长途驾驶的疲惫或惊惶,只有一片沉静的冷冽,眼神在红蓝警灯的映照下,锐利得如同寒冰。
他没有立刻冲向楼门,而是先快速扫视了一圈环境,目光在楼道口那几个因为警车到来而瞬间僵住、脸上露出慌乱神色的年轻女孩身上停留了一瞬,随即抬头,精准地望向林溪家所在的楼层窗口。
电话一直保持畅通,他对着麦克风沉声道:
“警察到了。我就在楼下。”
门内,紧紧握着手机的林溪,听到他的话和隐约传来的警笛声,一直紧绷到极致的神经,终于松弛了几分。
她低声回应:
“嗯,我听到声音了。”
门外,那几名原本气焰嚣张的狂热粉丝,在警笛响起的瞬间就慌了神。
她们大多是些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女孩,平日里只在网络上肆意妄为,何曾真正面对过国家暴力机关的威慑?
此刻看着几名面容严肃的民警快步上来,再看到楼下那辆仿佛承载着不祥的黑色殡仪车以及车旁那个气质冷峻的男人,
之前的疯狂如同被戳破的气球,瞬间泄气,只剩下苍白的恐惧和不知所措。
“警察!干什么的!都靠墙站好!”
为首的民警一声厉喝,中气十足,在狭窄的楼道里回荡。
几个女孩吓得浑身一抖,下意识地松开了手中用来拍门和刮擦的硬物,哐当掉在地上,
畏畏缩缩地贴墙站成了一排,眼神躲闪,不敢与警察对视。
就在这时,周砚步伐沉稳地走上了楼梯。
他没有理会那些瑟缩的女孩,径直走到为首的民警面前,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语气平静而清晰:
“您好,我是屋内住户林溪的男朋友,周砚。
是我报的警,同时也是我通知她报警并赶回来的。”
民警打量了他一眼,对他冷静的态度和提前让屋内人报警的处置方式微微颔首,随即转向那几个女孩:
“怎么回事?为什么深更半夜在这里骚扰他人?”
“我们……我们没有……”
一个看似带头的女孩,李娜娜,强自镇定地想狡辩,但声音发虚。
“没有?”
民警指了指地上散落的钥匙、金属发卡等硬物,又指了指门板上明显的刮痕和脚印,
“这些是什么?
我们接到报警,称你们在此拍门、辱骂、破坏财物,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另一名民警已经拿出了执法记录仪,开始对整个现场进行录像取证,
镜头扫过狼藉的门口,扫过那几个脸色惨白的女孩,也扫过一旁沉默伫立、眼神冷冽的周砚。
周砚没有插入警察的问话,他只是安静地站在一旁,像一座沉默的山峦,
但他的存在本身,就带给那几个女孩巨大的心理压力。
她们偷偷瞄向他,触及他那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通透眼眸时,又慌忙低下头,身体抖得更厉害。
民警继续对李娜娜等人进行询问和警告,普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寻衅滋事、侮辱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的相关条款。
女孩们被法律条文震慑,心理防线逐渐崩溃。
就在这时,周砚上前一步,并非对着女孩们,而是对着为首的民警,用他那特有的、平稳而清晰的语调开口,内容却让在场所有人都是一愣。
“警官同志,”
他说道,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令人信服的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略微停顿,目光扫过那几个女孩,一字一句地复述: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他将法条背诵得流畅而准确,没有丝毫迟疑或错误。
不仅仅是那几个女孩,连在场的民警都微微侧目。
普通人或许知道个大概,但能如此精准、完整地引用具体法条和处罚细则,绝非易事。
周砚的目光最后落回民警身上,语气依旧平静无波:
“她们的行为,至少涉嫌触犯其中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和第五项‘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