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席淮打算上山找些山货,元西村地处南方又常年气候湿热,夏季雨季山上最容易长菌类,蕨菜,如果运气好捡到品质好的鸡枞菌是很值钱的,鸡枞菌朵大肉厚,因其味道像鸡肉一样鲜美儿闻名,在席淮小时候的镇上一斤菌可以卖五百块左右。
还有就是,该去给阿越置办几身衣服。阿越嫁过来也就两套衣服,一套成亲穿的红色喜服,一套日常穿的,就这还是之前结亲请阿婶帮忙缝制的,充当简易的嫁妆。这几天衣裳换洗,都是套席淮的衣裳,两人身量差距大,挽起袖子和裤脚勉强套上愈发显小。席淮看在眼里,琢磨着去镇上看看,给人多添制几身。
清早起来简单洗漱过后,席淮揉面做了一锅粗粮馒头做早餐,去地里摘了几个茄子和辣椒,茄子上锅蒸得软烂,辣椒放锅里干煸做成虎皮青椒,茄子和青椒撕成一缕一缕的,剁几瓣蒜混合,撒点盐调味,简单美味的下饭菜就有了。
阿越不会做饭,但也通常不会闲着,目前分工就是席淮主厨,而时不时被分配到刨蒜、洗葱、递碗的任务,阿越也做得不亦乐乎,很好的弥补了之前差点烧到厨房的愧疚。馒头做得多,稍后上山可以带着当干粮,管饱抗饿。
吃好早饭后收拾收拾,席淮背着个箩筐,带够干粮和水,锁好大门,带着小夫郎上山。今天初晴,适宜出门。一路上遇见好几个同样上山找山货的村里人,也正常毕竟是无主的东西,捡到就是赚到。
“席童生,你们两口子也上山捡菌子呢?”
是桂花婶和她家云哥儿,云哥儿先前就对席淮有意,长得俊还是个读书人。也曾主动托他娘想请媒人说道说道,但是桂花婶死活不同意自家小哥儿嫁给这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穷书生。
读书人,光名头好听有什么用,过日子还是得找个家底厚实有把子力气的。
瞧见这两人从山下走来,一前一后,越哥儿走在前面,席淮高个子紧跟着后面时刻护着,虽然都穿着跟村里人一样的粗布衣裳,但上身就是比一般人有气质,说不出哪里不同。云哥儿看着走近的两人,知道和他不可能了,但是他娶的这个新夫郎,一看就什么都不会做,帮不了席淮什么忙,哪里比得过自己,心头怎么着都咽不下这口气。
“嗯。”席淮点头回应。
“这时节正合适,你这夫郎都没见怎么出门走动啊?”桂花婶打趣道。要说新婚的,那黏糊劲儿,十天半个月不出门也是有的。
席淮听出这意思,耳尖微红,怕小夫郎听着不好意思,道:“他面皮儿薄,婶儿别打趣我们了。”
云哥儿看阿越躲在席淮背后,心里觉得对方完全配不上席淮,开口故意道:“阿越,你上山怎么什么都不带啊?”侧过身来露出自己跨在臂弯的篮筐,以示区别。
阿越怎么会听不出云哥儿话语中的恶意,他抬手挽住席淮,面色无辜道:“相公带了。”
“你!”云哥儿脸气得涨红,真是不要脸,光天化日下喊出这种称呼,又好逸恶劳,完全不像个正经人家的哥儿。
桂花婶看出自家哥儿是想故意挑刺不成,反被刺,生怕他拎不清乱说话惹人嫌,赶紧出声打断:“人家夫夫关系好,你少说话!”以前怎么样都是过去的事了,看来回去得赶紧给云哥儿相看人家了,省得一天净胡思乱想惹篓子。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席淮没多想只觉得阿越说的对,他们两个出门,他带了不就是都带了。之后四人各自分开,席淮带着阿越穿行在林中,慢慢找着。
太阳临近下山之际,席淮的背篓完全满了。他们不止找到了野生菌、野山药等等,阿越还意外发现一丛野山参,野山参天然生长,多用来补气溢血,药用价值很高,很多医馆专门收这个,只是如果采摘手法不当容易损坏,幸好阿越懂得这方面的技巧。
“太好了,阿越,我们明天就坐着李大叔的车去镇上。”
元西村上面的镇子叫桃花镇,镇上以酿造桃花酒出名,镇子南边和东边有很大一片栽种桃树的地方,每年的三月起,根据地形不同,各个地段的桃花盛开得有早有晚,足足可以采摘到六月。
席淮一行人坐着牛车去往镇上,接近镇子的地方确实看到了一片片郁郁葱葱的桃林,可以想见盛开之时的美景,文学学士毕业的席淮应景的感叹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老李头可听不懂什么芳啊菲啊的,提醒道“等会儿下了车你们买好东西,两个个时辰后在镇子口的大树下等你们,过了时间不来我就先走了。”
“好的,谢谢叔。”席淮拿出十个铜板付车费,村里距离镇子大概二十里,走路至少两个时辰,坐牛车的话其实也要一个时辰,只是背着重物更省力些,每人收五个铜板来回。
他们到的时候不早不晚,菜市场好的摊位已经没有了,席淮想想打算零散卖还要交摊位费,虽然不用面临被城管追着跑的风险,但是太费时间了。还是直接去大点的饭店、酒楼问问收不收菌子,走到一家名叫‘鲜满堂’的饭馆门口,既然以“鲜”为特色,想必对这方面的食材需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