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和南疆蛮虏交锋的既不是新都府的方继业,也不是建安府的安王爷,而是洛清依领袖的剑宗。
当南安王收到洛清依的信函时,心中登时五味杂陈。本来他正苦无破局之法,现在既然剑宗愿意充当这把利刃首开局面,安王自然也乐见其成。他立刻召集众属,吩咐他们按照洛宗主的意思行事,还去信给新都府的方继业,让他配合剑宗在河山镇的计划。
他们准备在河山镇撒出一张巨网,等着请君入瓮。
南安王总是愁苦的脸终于露出些许笑颜。不出意外的话,剑宗的这次行动将会打破南疆西原如今僵持的局面。
与此同时,哈桑吉和蒲尔甲在西原战败被杀的消息更是传遍整个九族九部,尤其以这二人归属的纽克族和哈玛族为甚。
本来区区两个百夫长的战败也无足轻重,不算什么。但南疆蛮虏自强渡界河以来,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各处村落城镇皆是望风而逃,一触即溃,这让他们的信心膨胀到空前巨大的地步。
这两次的溃败虽然不大,也无关紧要,但却是对南疆群虏的当头一棒!
蒲尔甲逃出河山镇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哈玛族的大本营,寻求大统领莫客友拉的帮助。
在南疆,以部落作为族人的政治中心和聚集方式。大小部落散居的有上百个,其中最为强盛的部落被称为九大部落,也就是大齐所说的九族九部。
此次,九族九部为响应他们的最高领袖兵主的号召,每部派出三千到八千人不等,共聚集起四万余人,强渡界河,直指大齐和南疆的交界地——西原。
九族九部虽都遵兵主撒摩罕的命令,但实际行动却仍以部族首领为主,也就是说,除非是兵主的命令,不同部落的首领是无法号令其他部落的部兵的。
此次哈玛族共出兵五千余人。五千人被分为五十只百人队,由五十位百夫长统领。而五位千兵长每人又分别统辖十只百人队,最终总领这只五千人部兵队的就是大统领——莫客友拉。
哈玛人攻进西原之后,迅速占据了高岭山的石岩城,讽刺的是这座本来是齐人抵御南疆的岩石坚城如今居然成为了南疆蛮虏进攻西南的前锋营地。
三日后,当他出现在哈玛族的临时营地高岭山时,他战败溃逃的消息早已传遍整个哈玛族的各个部落。这让他在参加部落会首时,免不得要遭受来自同族的奚落和冷嘲热讽。
“嘿!蒲尔甲啊,真亏你还有脸回来?怎么?难道你这次是来找莫客友拉大人替你出头的吗?”
“我们早就听说啦,你个老小子在齐人的地盘吃了个大败仗,把所有弟兄都撂在那儿了!”
“呸!就你这样的就该跟着弟兄们一起战死,也好过像条狗一样的被撵得到处乱窜。咱们南疆虽然没有齐人那样的军法,但是兵主大人是绝不会放过像你这样临阵逃跑的懦夫的!”
在会首中遭到来自其他部落小队的非难,这让蒲尔甲又羞又恼,脸色异常的难看。
蒲尔甲向座上的莫客友拉跪倒,言辞恳切的说道:“哈玛族的勇士没有懦夫!但是这次我们遭遇的敌人非同小可,她们和我们以往碰到的胆怯的猪狗们不一样,我们一不留神就会吃大亏!”
“蒲尔甲现在还觍着脸回来,不是贪生怕死,是怕大统领要是没有这些人的消息,也会在她手里吃个大亏。”
他这话一说,其他百夫长千兵长们立刻对他发难,“蒲尔甲!你这老杂种说什么?别说莫客友拉大人是咱们哈玛族最强大的勇士,就是我们也绝不会像你这样被敌人吓破胆的回来!”
“没错!这次明明就是你这老家伙指挥不当,你的那只什么百人队也是群孬种,要是让我拉桑去,早把齐狗的脑袋割回来啦!”
“我听说这次打败你的还是个女人?嘿嘿嘿,莫不是你对那个女人有意思,把咱们哈玛勇士的性命都拱手送给她了吧?”
蒲尔甲闻言色变,“阿泰木!你别胡说八道!我,我怎么会为一个女人就害了自家弟兄们的性命?你有证据吗?”
“证据?嘿嘿,”那人回道,“证据就是其他弟兄都牺牲了,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
“这,这……我……我……”蒲尔甲登时哑然,他总不能说是因为他运气好吧?那个女人的剑尖要是再偏半寸,他早也死掉了。
“都给我住嘴!”
这时,一道雷霆之声打断了众人的聒噪和无意义的喧闹。众人顿时噤声,纷纷往座上看去。
白石雕砌的宝座雅致大气,一个男人慵懒的靠在白色的宝座之上,他的身下垫着灰色厚重的狼皮,座下还有一条毛色雪白的巨狼,匍匐在他的脚边。
在哈玛族,白色的狼象征着尊贵和无比强大的力量,而大统领这个位置也同样是最强者的象征。
莫客友拉就是哈玛族现在最强大的勇士,他拥有能让任何人屈服的力量。
男人长着哈玛族传承已久的锐利眼睛。蒲尔甲的眼睛已经足够锋利,但是在大统领的面前他的眼神温顺得就像是一头待宰的绵羊。
大统领既然发话,就没有任何人敢违抗,众人俱都噤声。
莫客友拉盯着蒲尔甲,这让蒲尔甲汗毛都倒竖起来,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
莫客友拉道:“独眼狼,我应该早就告诫过你,千万不要轻敌大意,西南的猪狗虽然软弱,但他们之中也隐藏着要命的豺狼,随时都会反扑。只要你大意起来,这些人会爆发出致命的力量,让你措手不及……蒲尔甲,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耳朵里?”
蒲尔甲打个寒颤,“属,属下时刻谨记大人的教诲,一刻也不敢忘……”
“那你这次的失败是怎么回事?”莫客友拉厉声暴喝,犹如一条发怒的恶狼。
蒲尔甲牙齿打颤,战战兢兢道:“我,我……这,这次的敌人很不一样,她们非常厉害,人数又多,就,就算是单打独斗,我们的人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莫客友拉还没说话,其他人就不服气的冷嘲热讽,“胡说八道,我们的勇士都是天上的天兵!是以一敌百的好手,你的意思是咱们南疆的天兵还抵不过这群来路不明的猪狗吗?”
南疆部落的战士以天兵自居,他们的首领被奉为“兵主”。
蒲尔甲辩道:“巴吞,到底是不是我胡说八道,你自己去试试不就清楚了?”
巴吞冷笑道:“试试就试试,只有你这种胆小鬼才会被齐人的娘们儿给吓破胆。”
莫客友拉见他们针锋相对,愈发的不满,他沉着声道:“独眼狼已经因为大意而失败,巴吞你要是还抱着敌人不堪一击的想法,下一个失败的就是你!”
被大统领训斥,巴吞迅速垂下脑袋,蒲尔甲暗暗得意。莫客友拉道:“且坡那个老家伙给我送了信,他说他旗下的一只百人小队也被不明来历的人斩杀,全军覆灭,没有一个人逃出来……”
蒲尔甲立刻抬起头,“大统领,这……”
莫客友拉点头,“他们被伏击的地点是峡谷,距离河山镇不到十里,我想,和伏击你们的应该是同一伙人。”随即,他看向蒲尔甲道:“独眼狼,你说说吧,袭击你的人什么模样,有多少人?”
蒲尔甲道:“埋伏我们的是一群白衣人,用剑,有……有四五百人。领头是个女人,这个女人非常厉害,我,我一时大意,不使她的对手……”
事实上他当时也没看清对方有多少人,只见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怕有不少二三百人之数。但为掩饰他的失败,他还是将敌人的数目向上多报了一倍。
莫客友拉沉吟着道:“白衣人?用剑?难道……真的是她?”
蒲尔甲问,“难道,莫客友拉大人认识她?”
莫客友拉沉着脸,道:“在我们进攻西原之前,大巫就曾经说过,猪狗的士兵懦弱无能,但是西南却不乏悍勇的武士。萧无计阁下会帮我们对付那个苍山剑派,但是西原这里却还有个剑宗,需要我们格外小心。”
蒲尔甲总算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件事。但是他们当时都被战斗的亢奋和热血点燃,对大巫的警告大都置若罔闻。
“您,您是说……她,她们就是剑宗的人?”
此言一处,在场的千兵长和百夫长都有短暂的沉默。倒不是他们畏怯,只是值得大巫特意提醒的敌人,或许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莫客友拉看看众人道:“不过各位也不用惊慌。我们南疆的天兵是战无不胜,所向无敌的!独眼狼这次会失败,完全就是因为他轻敌大意,敌人又狡猾的提前埋伏。他一时被打个措手不及,才会寡不敌众。要是我们和敌人堂堂正正的摆开阵势打一场,羸弱的齐人必定不是我们南疆勇士的对手!”
他这般鼓舞,向来迷信南疆强悍武力的群虏果然军心大振,都嘶吼着要向剑宗复仇,打击齐人嚣张的气焰。
莫客友拉先看向蒲尔甲,脸色也严肃难看起来,“独眼狼,你这次失败的逃回来已经让我们哈玛族的荣誉和脸面扫地。按照我们的规矩,应该将你赐死!”
蒲尔甲哆哆嗦嗦,战战兢兢的跪倒在地。
莫客友拉道:“不过,念在你带回来有用的消息,就免你一死……”
蒲尔甲心头刚舒口气,又听莫客友拉道:“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蒲尔甲的心便又立刻提起来。
“本来我是打算让你去一手赎罪的。不过嘛,现在族中远征在外,正是用人的时候。你这条命和你这只手我先记着,看看你能不能将功折罪。”
蒲尔甲那颗心跟着他的话那是七上八下,时上时下,听到最后的结论更是被吓得连连磕头如捣蒜,“多谢大人宽容,小的定为大人死而后已!”
巴吞和某个千兵长正要说话,就被莫客友拉点名,“浑拿吉,巴吞。”
二人双双出列,“在。”
莫客友拉正色道:“浑拿吉,蒲尔甲是你的人。哈玛族丧失的荣誉你要亲手夺回来!”
“是!”浑拿吉高声回道。
“好……很好。我命令你率领你的千人部队,带着巴吞和蒲尔甲将那个女人的脑袋带回来,放在我的面前,替死去的勇士和族人雪耻!如若不能,你们三个提头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