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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归途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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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要碎过,重铸时才更带锋芒。

>

> 无论什么刀,都是从烈火里铸出来的。

>

>

>

> 从前他的刀太快,人也太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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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刀裂过,也炼过。

>

> 他的刀更锋利了。

>

> 他终于回来了。

秋风肃杀,大地苍凉,漫天黄沙中,一匹毛色如墨的健马,自北方狂奔而来,一名头戴斗笠,一身麻衣,身后斜着一柄长铁伞的人,笔直地立在马鞍上,在这平沙茫茫的原野上,掠向最后一抹残霞。

雁鸣动危旌,萧萧黄芦草,无星无月,唯闻缕缕笛声,衬得这座客栈更为萧索。

斗笠人推门而入,接住飞来的酒壶。那双粗糙的手甩下外衣与褡裢,倒显得他的身形更为清瘦,却又不失武者该有的肌肉,而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亮得惊人。

酒桌对面的人眼睛更亮,竟仿佛是碧绿色的,里面好似装着十年前川蜀的春汛,充满了活力与决心。这个人靠在墙上,身后绘着地图,上面用朱砂写满了情报讯息,可边落一角却是空白,只有 ‘兴云庄’ 三个字孤零零的挂在那里,像是一道裂痕。

他大声的咳嗽起来,混着这大漠的风沙,脸色愈发嫣红。

粗瓷盏盛着酒液,正随这个男人的咳嗽而摇晃。

那人咳够了,便放下酒杯,打了个哈欠,这姿态仿佛在说——小毛病,死不了。

他懒懒道:“萧兄,此次收获如何?”

萧少镃摘下斗笠,猛灌一口酒,缓缓道:“救了四个。顺手宰了几只进来捣乱的鞑子兵。”

“虽不及李兄刀快,但斩起辫子来,可一样的不留情。”

那人笑了,举起酒杯:“日月山河永在,辛苦了。”

此人正是消失中原十年的李寻欢。

“敬山河。”

三杯过后,客栈的吴掌柜从里间转出来,递来一个包裹:“李少侠,你要的东西。”

李寻欢接过,正色道:“萧兄,吴掌柜,我要走了。”

萧少镃道:“回中原?”

李寻欢摸出铜钱,笑了笑:“不错,叶开已经走了,想必东厂也该忘了我。”

萧少镃盯着他的手腕:“几时动身?”

“明日。”李寻欢望向窗外,“传甲备好了车马。”

秋风呼啸,旌旗舒卷,夜色更深,塞外的客栈,也更暖了。

他们再次举杯,带着刚毅,带着救人亦杀人的血气。

“敬活着。”

侠客从不告别,浪子从不留名。

他们只将说不出的决绝与赤诚,尽数融于浑浊的酒中。

这世上已没有任何的东西能承载这种重量,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描述他们此刻的心情,唯有举杯,饮酒。

关外的夜,有白狐,有赤狗,有孤鹰与大雁,但也有火和酒,还有责任和愧疚。这十年的时光便在无数个这样的夜里过去了。

曙光落,马蹄扬尘沙,云山万重归路遐,寒风传来一声轻叹——

“这江湖,该探探了。”

重回中原的李寻欢,眼中还带着大漠的星光,嘴角还挂着蜀地的豁达。所以他能与阿飞把酒言欢,能看林仙儿装痴卖傻。

他本以为这场江湖之行不会持续太久。

但他错了,人心比江湖更险。

在他来到牛家庄后,有些东西就开始变了,他心里那道裂痕也愈来愈大了。

心狠手辣的恶童,竟是至亲的儿子,李寻欢站在雪地里,手中的酒壶似乎拿不稳了。

“表妹......”他喃喃自语着,却连这两个字都烫得喉咙发疼。

因此他去了李园。兴云庄的梅花开得正好。

李寻欢仍笑着与故人重逢,讨论梅花盗的行踪。但他面对的是龙啸云的虚伪寒暄,像钝刀割肉,而林诗音憔悴的模样更似穿心箭。

可他面上却依旧温润如玉。他面对任何事似乎都游刃有余,仿佛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小李探花。可他的心早已沉了下去。

“大嫂。”他听见自己这样称呼她,声音稳得连自己都吃惊。

但这世上,除了杨戬,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份从容,是用多少鲜血换来的。

就像他教叶开的:“握刀的手要稳,笑要真。”

而到了真相揭露那夜,雪落无声。

龙啸云的咆哮,林诗音的眼泪,都像隔着一层厚厚的冰。李寻欢终于看见了她眼中比痛苦更深的东西——

疲惫,死一般的疲惫。

他在关外流民的眼里见过,在饥荒的难民里见过,也曾在铜镜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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