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风总裹着梅雨季未散的潮气,黏腻地贴在人皮肤上,像是谁悄悄蒙上了一层薄纱。风漫过青石板路时,卷起的不只是街角积着的细碎落叶,还顺带碰响了巷口“张记杂货店”挂着的塑料风铃——那风铃是老板儿子小时候做的,蓝白相间的塑料片已经褪了色,叮当作响的声音却还带着几分稚气,在安静的巷子里传得很远。
林知夏蹲在斜对门“老陈修表铺”门口的青灰色台阶上,指尖捏着半块快要融化的绿豆冰。冰砖外层裹着的透明塑料纸已经软塌,冰水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铺着青苔的红砖墙根,晕出一小片深色的印子,像极了她去年不小心打翻的墨水。她盯着那片湿痕看了会儿,又抬头望向巷口——杂货店的木质门板半开着,老板正坐在竹椅上摇着蒲扇,收音机里断断续续飘出戏曲的调子,混着远处隐约的蝉鸣,把这个下午衬得格外慢。
“知夏,帮我把里头那个铁盒子递出来。”修表铺里忽然传来陈叔带着沙哑的声音,还混着齿轮转动时细微的“咔嗒”声。林知夏应了声“好”,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绿豆冰放在台阶上,起身掀开门帘。门帘是深蓝色的粗布做的,边缘已经磨出了毛边,掀动时会带着一股旧布料特有的味道,和铺子里的气息混在一起。
铺子里永远飘着一股旧木头与钟表油混合的味道,不刺鼻,反而让人觉得安心。靠墙的木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钟表,有外壳镀银的老式怀表,有带着碎花表盘的女士腕表,还有指针已经停摆的挂钟,玻璃罩上蒙着一层薄灰,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致。墙上挂着的那只老式挂钟最显眼,深色的木质边框上刻着缠枝花纹,指针刚过下午三点,钟摆左右晃动着,“嘀嗒、嘀嗒”的声音慢悠悠的,晃得人心里发静。
陈叔正坐在柜台后的藤椅上,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镊子,专注地摆弄着一个拆开的机械表。放大镜架在他的鼻梁上,镜片反射着台灯的暖光。林知夏的目光扫过柜台——柜面上铺着一块深棕色的绒布,上面放着螺丝刀、小扳手、镊子等工具,还有几个装着齿轮的透明小盒子,标签上用铅笔写着“12mm齿轮”“表针配件”之类的字,字迹有些潦草,却很整齐。
她在柜台最下层的抽屉里找到了那个铁盒子。盒子是深绿色的,表面已经锈迹斑斑,边角处的油漆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的铁皮,摸上去有些粗糙。林知夏刚要把盒子递给陈叔,目光却被盒底压着的一封浅灰色信封勾住了。信封很薄,纸质是那种略带粗糙的再生纸,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收信人地址,只在右下角用钢笔写了个小小的“拾”字。那字迹清隽有力,只是墨迹有些发淡,像是被人反复摩挲过,边缘微微发毛。
“陈叔,这信是……”林知夏举着信封,指尖轻轻碰了碰那个“拾”字,心里忽然泛起一丝莫名的熟悉感。陈叔从放大镜后抬起头,视线落在信封上,眉头轻轻皱了下,随即又舒展开:“哦,上周收拾后院杂物间找着的。杂物间堆了不少前租客留下的东西,这信许是哪个租客落下的吧。你要是喜欢,拿回去看看也成,放我这儿也是积灰,说不定哪天就给扔了。”
林知夏捏着信封的指尖微微发热。她不是个爱窥探别人隐私的人,可那枚“拾”字像有魔力,让她瞬间想起三年前那个同样潮湿的夏天——那时她刚跟着父母搬到这条巷,行李还没完全收拾好,某天下午她抱着刚买的作业本往家走,路过巷尾的垃圾桶时,听见了微弱的“喵喵”声。她循声过去,发现一只橘色的小猫缩在垃圾桶旁边的纸箱里,右前爪受了伤,沾着血,正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小猫的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银色牌子,上面刻着一个“拾”字,字体和信封上的一模一样。林知夏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刚买的火腿肠,撕成小块喂给小猫。就在她想着要不要把小猫抱回家时,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跑了过来。男生个子很高,头发软软的,额前的碎发有些湿,像是刚跑了很久。他看到小猫,眼里瞬间亮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把小猫抱在怀里,动作很轻,生怕弄疼了它。
“谢谢你喂它。”男生笑着对林知夏说,声音很干净,像夏天里刚冰镇过的汽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薄荷糖,递到她面前,糖纸是浅绿色的,印着小小的薄荷叶子,“这颗糖给你。以后要是再捡到迷路的小家伙,就到巷口的梧桐树下等我,我叫拾光。”
林知夏接过薄荷糖,指尖碰到了男生的手指,冰凉的,带着点薄荷的气息。她想说些什么,可刚搬来没多久,面对陌生人还有些害羞,只红着脸点了点头。等她反应过来,想问问拾光住在哪里时,男生已经抱着小猫走远了,白衬衫的衣角在风里轻轻飘动,很快就消失在巷口。
从那以后,林知夏时常会去巷口的梧桐树下看看,有时候会带点猫粮,有时候只是站一会儿,可她再也没见过那个叫拾光的男生。那颗薄荷糖她一直放在书桌的抽屉里,舍不得吃,直到后来糖纸都有些发黄,她才小心翼翼地拆开,薄荷的清香瞬间弥漫开来,甜丝丝的,带着点清凉,像极了那个下午男生的笑容。
“想什么呢?拿着信不动了。”陈叔的声音把林知夏的思绪拉了回来。她回过神,把铁盒子递给陈叔,又看了看手里的信封,轻声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信有点特别。那我就拿走了,谢谢您,陈叔。”
“客气啥,拿去呗。”陈叔摆了摆手,又低下头摆弄起手里的机械表,“要是看完了觉得没用,扔了也成,别往心里去。”
林知夏应了声,把信封小心翼翼地放进帆布包的内袋里,又拿起台阶上剩下的绿豆冰——冰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小截,她咬了一口,冰凉的甜意顺着喉咙滑下去,却没压下心里那股莫名的悸动。她跟陈叔说了声“再见”,便背着包往家走。
她家住在巷尾的老楼里,那是一栋三层的红砖楼,墙面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夏天的时候会开白色的小花,很香。刚走到楼下,天上就开始飘起小雨,细细的,像牛毛一样,落在脸上凉凉的。林知夏加快脚步,掏出钥匙打开单元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应声亮起,暖黄色的光照亮了斑驳的墙壁。
回到家,她先把帆布包放在玄关的柜子上,然后走到窗边——窗外的雨已经淅淅沥沥下大了,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噼啪”的声音,远处的屋顶笼罩在一层薄雾里,朦朦胧胧的。林知夏把窗帘拉到一半,然后从包里拿出那封浅灰色的信封,放在书桌上。
书桌靠窗,上面摆着一盏白色的台灯,旁边放着几本书和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她和父母的合照,背景就是这条巷的巷口,梧桐树的影子清晰可见。林知夏打开台灯,暖光落在信封上,那个“拾”字在光线下显得格外清晰。她看着信封,犹豫了好一会儿——拆开别人的信不好,可那个“拾”字总让她放不下,总觉得这封信和自己有关。
最终,她还是轻轻拆开了封口。信封很薄,里面只有一张信纸,也是浅米色的,带着淡淡的薄荷香,和她当年那颗薄荷糖的味道一模一样。信纸上面的字迹和信封上的“拾”字一样,清隽有力,墨水的颜色有些淡,却依旧能看清每一个字:
“展信安。
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这封信会不会被人看见。我只是想写下这些话,写给那个三年前在巷口喂橘猫的女生——你穿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上别着个草莓发夹,蹲在地上时,裙摆沾了不少草屑,还有一个小小的破洞,在右边的裙摆上,应该是被草丛里的树枝勾到的吧。
那天我其实在巷口等了很久。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发现家里的橘猫不见了,它平时很乖,从来不会跑远,我急得不行,沿着巷子里里外外找了好几圈,最后在巷尾的垃圾桶旁边看到了它。可我刚跑过去,就看到你蹲在那里喂它,你手里拿着火腿肠,眼神软软的,我忽然就不想打扰你了,就站在不远处的树后面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