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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1.上头水就是8+1
2.本章人物设定:失业来春城的刘祎桉和在春城开花店的叶伊洛
正文:
办公室的空调风轻轻吹过桌面,将文件边角吹得微微卷曲。刘祎桉抬手摁灭电脑屏幕上的工作提醒,目光落在桌角那张镶着银边的照片上——照片里的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裙摆被风掀起小小的弧度,头戴着一朵鲜花,笑得眉眼弯弯,阳光落在她发梢,像是在上面撒了一层细碎的金粉。
今年是他从春城回来的第五年,也是入职这家新公司的第五年。从最初被迫离职到这里做个小小职员,到如今能再次独立带队,负责大型项目,办公桌上的文件堆换了一批又一批,唯独这张照片,始终被他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指尖轻轻拂过照片里女孩的笑脸,刘祎桉的思绪不自觉飘回那段被辞退的日子。他总是觉得,那段日子的自己就像那些走进迷宫迷路的人一样,但只要给一个小小的线索,就能很快找到出口。
办公室的百叶窗没拉严,细碎的阳光漏进来,落在刘祎桉收拾了一半的办公桌上——和家人的相框被倒扣着,文件被叠得整整齐齐,只有那支用到断墨的圆珠笔还放在原位,像是还没接受主人要离开的事实。
“刘哥,你接来下什么打算啊?”同事小林走过来,轻轻拍了拍刘祎桉的肩膀,语气里藏不住担忧。
小林跟着刘祎桉三年,太清楚刘祎桉能坐到现在项目负责人的位子,付出了多少——为了赶方案熬到凌晨的夜晚,为了争取客户跑遍半个城市的奔波,还有那些被同事抢功时默默咽下的委屈。但奈何动到了那群人的蛋糕,这位昔日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男人,如今只能黯然离场。
刘祎桉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想笑,嘴角却僵得厉害,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我没事,小林。正好出去散散心,工作这么久,天天围着项目转,还没好好休息过呢。”
“刘哥,那你要不去春城那边旅旅游。”小林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立刻掏出手机,点开相册里的照片递到他面前,“我去年年假去的,你看这大片的绣球花,还有这湛蓝的天空,一点云都没有,看着就心情舒畅。”照片里的春城,漫山遍野的紫色花海连到天边,阳光洒在花海上,像铺了层碎钻。
小林又滑动屏幕,翻出一张花店的照片:“我还在之前去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开花店的朋友,她还在当地做旅游向导,我把她介绍给你。”
刘祎桉看着手机里的花海,又看了看眼前极力推荐的小林,心里泛起暖意,却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会不会,太麻烦了,小林?”
“没事的,刘哥。你就去那里看看吧!”小林摆摆手,指尖已经在手机上不断地滑动,“我先跟她打个招呼,说你是我朋友,想去春城散散心。她人特别好,上次我在那边迷路,还是她特意过来接我的。再说了,美景总是能让人疏解内心,不然那些诗人为什么总写花草山水……”
刘祎桉看着小林认真的样子,又想起照片里春城的模样,心里的郁结好像松动了些。他轻轻点头,声音里带着点感激:“那……麻烦你了,小林。”
“刘哥,跟我客气啥!”小林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很快把花店老板的微信推了过去,“你收拾完东西早点回去休息,明天就订机票,别在家闷着。等你从春城回来,说不定还能有新想法呢!”
就这样,刘祎桉踏上了前去春城的航班。
飞往春城的飞机缓缓升空,穿越层层云海。三个半小时的漫长旅程里,刘祎桉多数时间都在看窗外——从灰蒙蒙的城市上空,到逐渐变得澄澈的蓝天,再到下方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脉,直到机身开始缓缓下降,视线里出现大片大片的彩色花田,他才真正有了“来到春城”的实感。
飞机降落在落花机场,舱门打开的瞬间,带着花香的风就吹了进来,和他待惯的沪江里带着尾气的风完全不同。刘祎桉拖着黑色行李箱,跟着人流走出到达大厅,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有人举着接站牌,有人在互相拥抱,空气中满是旅途抵达的轻松气息。就在他低头确认小林发的花店老板照片时,一声清脆的女声突然传入耳朵,像是夏日午后摇晃的风铃:“刘先生,这里这里!”
刘祎桉顺着声音看去——不远处的柱子旁,站着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裙摆上绣着细小的淡紫色绣球花纹,手里举着一张手写的接站牌,上面用清秀的字迹写着 “刘祎桉” 三个字。阳光透过到达室的玻璃穹顶落在她身上,给她的发梢镀上了一层浅金色,连她身后的空气里,好像都飘着淡淡的花香。
他心里莫名一动,快步走了过去,在女孩面前站定,语气里带着点礼貌的询问:“你好,请问你是?”
“你就是小林说的刘祎桉吧?”女孩笑着抬头,眼睛弯成两道浅浅的月牙,手里的接站牌轻轻晃了晃,“欢迎来到春城,我是你的旅行向导,我是叶伊洛,叫我小洛就好。”她的声音像春日里的溪水,轻轻柔柔的,似是春日的微风,清风拂面,让人听着就觉得安心。
没等刘祎桉再说什么,叶伊洛就自然地伸手,帮他扶了扶行李箱的拉杆——箱子好像有点沉,她的指尖因为用力微微泛白,却没露出吃力的样子:“路上飞了三个多小时,你应该很累了吧?我们先回住处吧,先休息一下。”
她说着,就拉着行李箱的拉杆,转身向机场停车场走,步伐轻快得像踩着风,白色裙摆随步伐轻轻扬起,像被风托着的云絮,轻快得仿佛下一秒就要飘起来。刘祎桉跟在她身后,两人的步伐停留在一辆白色的轿车面前,车身干净得能映出停车场的顶灯。叶伊洛松开行李箱,绕到后备箱旁,抬手按下开关,“咔嗒”一声,后备箱盖缓缓升起。她帮刘祎桉把箱子放进后备箱。
叶伊洛关上后备箱后,快步绕到驾驶室,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刘祎桉也跟着拉开后座的门,刚坐下,就闻到车内淡淡的香气——不是浓烈的香水味,而是像晒干的栀子花混着阳光的味道,清清爽爽的。随着车钥匙转动的“咔嗒”声,车辆缓缓驶离停车场,汇入机场外的车流。
“听小林说你是来散心的?”车子平稳地开在通往市区的路上,叶伊洛双手轻轻扶着方向盘,目光偶尔瞟向后视镜里的刘祎桉,语气放得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遇见什么糟心事了?”
刘祎桉的目光落在窗外——路边的绿化带里种满了绣球花,紫色、蓝色、粉色的花朵挤在一起,像打翻了的调色盘。他轻轻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疲惫:“工作上的不顺利,正好也有休假,就来这里玩玩。”他说这话时,看向窗外的神色染上些忧伤,但很快就被车窗外不断掠过的花田和绿树冲淡,眼底的阴霾散了些。
“那你的休假还蛮长的。”叶伊洛直视着前方的高速公路,车流虽多却不拥堵,阳光透过前挡风玻璃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淡淡的光影,“南邻小院一般起租是一个月。你来的时候不错,现在这个时间点,春城的鲜花都开了,从民宿门口走两步就是大片的虞美人花田,你每天早上醒来都能看见花海,你可以大饱眼福了。”
“是吗?那还蛮巧的。”刘祎桉转过头,看向后视镜里的叶伊洛——她的长发发被风吹得微微翘起,几缕碎发贴在脸颊旁,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格外明亮,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很明亮,直视着前方拥挤的高速公路,即使直视着前方拥挤的车流,眼底也没有丝毫烦躁,反而藏着一抹如湖水般清澈的亮光。那亮光很纯粹,是他在尔虞我诈的职场里从未见过的,像一扇干净的窗户,透过窗户能看见里面藏着的山川湖海,开阔又温柔。
叶伊洛握着方向盘的手轻轻转了个弯,像是察觉到他的目光,握着方向盘的手轻轻转了个弯,用余光瞥了一眼坐在后座的刘祎桉——后座的刘祎桉正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眉头虽没皱着,眼底却是化不开的疲倦,眼下淡淡的乌青像被晕开的墨迹,连眼球上都能看见细密如网的红血丝。刚才等红灯时,刘祎桉还下意识摸出手机解锁,手指在屏幕上悬了悬才又放下,那是长期被工作催着走的人,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叶伊洛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没戳破刘祎桉的疲惫,反而忽然开口问:“刘先生有想去的地方吗?”
叶伊洛猝不及防的提问,让坐在后座的刘祎桉猛地回神,整个人顿了一下,下意识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镜架边缘已经有些磨损,是戴了很久的旧款。他沉默了两秒,才轻轻摇头,声音里带着点放空后的沙哑:“我都可以,只是想走走。”
“那你算是来对地方了!叶伊洛眼睛一亮,语气瞬间变得鲜活起来,连握着方向盘的手都跟着轻快了些,“春城的美景多到数不清——东边有比油画还好看的蓝花楹大道,每年这个时候,整条街都被紫色盖满,走在下面像踩进了童话里;西边的滇池能看见成群的白鹭,早上太阳刚出来时,白鹭贴着水面飞,金光洒在翅膀上,特别好看;还有近郊的……”
叶伊洛的语速不快,却带着十足的自豪,像是在介绍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刘祎桉靠在后座上,看着那双在后视镜里闪烁的眼睛。每当聊到春城的一草一木,叶伊洛的眼里总是会溢满了亮晶晶的骄傲,那光芒比车窗外的阳光还耀眼,像是在说“你看,这就是我生活的地方,是不是特别好”。
“我先带你回去放行李,”叶伊洛说着,轻轻打了个方向盘,车子拐进一条两旁种满桂花树的小路,空气里瞬间飘来甜丝丝的香气,“然后,我们就去吃春城最好吃的菌菇火锅。”
叶伊洛把车停在一条老巷口,巷子里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发亮,两旁的老房子挂着红灯笼,风一吹,灯笼穗子轻轻晃着。刘祎桉跟着她往里走,没走几步,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混着菌子的鲜气,从巷尾那家挂着“菌菇火锅”木牌的店里飘出来。
直到被叶伊洛拉着走进店里,看着桌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铜锅,锅里飘着金黄的鸡汤和各色菌子——肥厚的牛肝菌、细长的鸡油菌、带着花纹的竹荪,还有他叫不出名字的白色菌子,他才完全反应过来:自己真的来春城了,真的吃到了小林口中念叨了好久的、说“鲜到能咬出汁”的菌菇火锅。
“刘先生,来尝尝,春城特色。”叶伊洛拉着他在靠窗的桌子旁坐下,熟练地拿起桌上的竹筷,夹起一筷子刚烫好的菌菇,就往刘祎桉碗里放,“还有这个,这是春城这边特有的牛肝菌,烫三分钟就能吃,咬下去全是汁,特别鲜!”
她又夹起一块切得厚实的鸡肉,放进锅里轻轻搅动:“对了,还有这个,是附近山上农户养的土家鸡,肉质特别嫩,放在鸡汤锅底里煮二十分钟,连骨头里都带着香味。你要是喜欢吃辣,桌上还有老板自己做的小米辣蘸水,配鸡肉绝了!”
刘祎桉低着头,看着碗里裹着鸡汤油花的菌菇,耳尖悄悄泛红——被人这样热情地夹菜,是他在长久的高压工作里没体会过的暖意。他轻轻推了推眼镜,声音里带着点不好意思:“好的,谢谢小洛。对了,你别叫我‘刘先生’了,太正式了,我都有点不自在,叫我‘祎桉’就好。”
“行,祎桉。”叶伊洛立刻应下,眼里弯起笑意,又给他盛了一勺清亮的鸡汤,“那你快尝尝鸡汤,这可是老板每天凌晨三点就起来熬,用的是老母鸡,熬足八个小时才会有这个颜色,一点都不油腻。”
刘祎桉端起碗,轻轻喝了一口鸡汤——温热的汤汁滑进喉咙,鲜美的味道瞬间在舌尖散开,没有丝毫腥味,只有鸡汤的醇厚和菌子的清香,连带着心里的紧绷感,都好像被这股暖意熨帖得松了些。
“很好吃,”刘祎桉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语气里带着真心的赞叹,“比我之前吃过的所有火锅都鲜。”
“那当然,这……”
简单用完餐,叶伊洛开着车往滇池方向走。车子驶离老巷后,路边的景色渐渐开阔起来,先是成片的花海,接着是波光粼粼的湖面——滇池像一块被阳光晒暖的蓝宝石,铺在远处的天地间,连风里都带着湖水的湿润气息。
“祎桉,你看!”叶伊洛停下车,指着窗外,眼里满是雀跃,“现在的滇池正是最好看的时候,水特别清,岸边的芦苇也刚长起来,风一吹就晃悠悠的,拍出来的照片特别出片。”
“来,我给你拍张照片。”说着,叶伊洛将刘祎桉轻轻往滇池边推了推,让他站在芦苇丛和湖水之间,自己则往后退了两步,举起相机对准他,“来,看镜头,祎桉,微笑哦!”
被推到镜头里的刘祎桉还是一脸懵,下意识地挺直了背,双手胡乱地摆动着。直到看见叶伊洛举着相机的样子,他才反应过来要笑,嘴角僵硬地往上扬了扬,下意识做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咔嚓”一声,叶伊洛按下快门,放下相机后,看着屏幕里的照片,眼底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点沮丧。她走到刘祎桉身边,把相机递给他看:“祎桉,表情不要这么僵硬,放松点。”
刘祎桉看着眼前踮着脚、正对着湖面调整相机参数的叶伊洛,突然有点恍惚。他因为长时间的工作,早就不拍照片了,更别说拿起昔日最喜欢的相机了。那位陪伴着自己度过高中三年的老战友,早就被他小心翼翼地裹在防尘袋里,置于高阁,连防尘袋上都落了层薄灰。那些关于摄影的美好回忆,如跑马灯般在他的脑海里转瞬即逝,这样温馨的场面,都被工作的压力层层掩埋,早就离他而去了。
刘祎桉原以为,自己早就忘了怎么用镜头去捕捉温柔,忘了按下快门时的心动,可此刻看着叶伊洛举着相机的样子,心里某个被尘封的角落,好像突然被风吹开了条缝。
“祎桉?”叶伊洛看着眼前的男人在发呆,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才把刘祎桉飞出的思绪再次找回来,“你在想什么呢?脸都快皱成包子啦。”
刘祎桉猛地回神,视线落在叶伊洛手里的相机,喉咙动了动,轻声开口:“小洛,可以的话……能让我自己来拍吗?”他说这话时,指尖都在微微发紧,像是在试探着触碰一件久违的珍宝。
叶伊洛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刚才还对拍照提不起兴趣的人,居然主动要拿相机?她立刻把相机塞进他的怀里:“当然可以!”
刘祎桉接过相机,熟悉的记忆又一次如潮水般顺着手掌涌入自己的大脑——那些习惯性的动作,那些学过的技巧,还有那些被掩埋在心底的美好。他看着手里的相机,呆楞了很久。
“怎么了,祎桉?是相机不好用吗?”叶伊洛见他半天没动静,轻轻凑过来,声音里带着点担忧,目光落在他握着相机的手上。